
近日,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出臺了《2020年清遠市支持防護用品生產企業技術改造投入專項資金申報指引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將在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中設立專題,優先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物資保障。
獎勵對象包括在清遠市內注冊,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而擴大產能或實施技術改造的口罩、防護服等防護用品生產工業企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臨時轉產生產符合衛生標準的口罩、防護服等防護用品生產工業企業。企業須在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期間購置設備改造升級,形成實際產能且被納入省或市統一調撥使用的合格產品。
《方案》表示,將以事后獎勵的方式,支持企業新增設備擴大產能或實施技術改造提升產品質量及安全標準。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對車間升級改造、新增口罩機、生產防護服設備以及零部件、貼條機等投資部分(以實際發票額度為依據,含稅)按不超過20%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此外,獎勵對象不受項目實施規模限制。同一項目如符合廣東省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護用品(具)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擴大生產獎勵政策資金申報條件的可疊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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